-- 债务法律咨询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权知识 文章详情
文章列表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如何履行?

2026年8月3日  广州债权知识律师   http://www.580zw.cn/
导读:执行和解协议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自愿协商达成的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达成和解后,履行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双方依约自动履行,此时执行程序通常中止或终结;二是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关键在于明确和解协议的性质仅为私法契约,不直接替代原执行依据,除非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且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应保留完整证据,并密切关注履行期限,以防权利落空。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如何履行?

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核心在于“诚信履行”与“救济路径”的平衡。

关于履行的启动与状态。当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通常会导致执行程序的暂时中止。如果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或延期履行,被执行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此期间,法院一般不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但并不意味着执行案件的彻底终结,除非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且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关于违约后的救济。这是执行和解中最关键的风险点。如果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申请执行人不能直接依据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和解协议(因为和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而是应当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意味着,原判决、裁定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成为执行依据,但应当扣除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的部分。

关于履行的证据保全。鉴于恢复执行需要证明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在和解履行期间,务必妥善保管收款凭证、沟通记录、银行转账回执等证据。若被执行人部分履行,该部分款项将在恢复执行时予以抵扣。若双方希望和解协议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可考虑通过执行担保等方式增强保障,或在特定条件下请求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等具有物权变动效力的法律文书,但这已超出普通和解协议履行的范畴。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执行程序中和解协议效力如何?

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通常体现为执行和解协议)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程序上的中止或终结效力: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通常会导致执行程序的暂时中止。如果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人民法院将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2. 实体权利的变更与确认: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的自愿变更和处分。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合法权益,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3. 违约后的恢复执行机制:执行和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若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此时,法院恢复执行的是原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而非和解协议。但在计算履行金额时,应当扣除被执行人已履行的部分。

4. 不得另行起诉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得就执行和解协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除非该和解协议构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且符合特定起诉条件(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严格限制,主流观点仍倾向于通过恢复原执行程序解决)。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申请执行时效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执行和解虽为化解矛盾提供了灵活路径,但其法律效力依附于原执行依据。当事人在享受和解带来的履行宽限期或减免优惠时,必须清醒认识到违约后果即回归原判决执行。建议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及恢复执行的触发条件,并严格留存履行凭证,以确保合法权益在程序转换中得到无缝衔接与充分保障。


Tags: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如何履行?

Copyright ©2008-2026

债务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2023023493号-5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